“林警官,我把钱给你送来了,你在单位吗?”“什么钱啊?”近日,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林龙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经过一番交谈,林龙弄清了对方是来还110元出租车费。
还钱的人冯某,宁海县人。事情得从2月14日说起。当天上午,110指挥中心接到89岁的费大爷电话,称自己放在家里的一小金块和200元现金被盗。
值班民警林龙和同事出警到费大爷家进行勘查,初步排除了入室盗窃嫌疑人。然而,费大爷一口咬定东西被偷了,林龙和同事反复勘查,还是排除了入室盗窃嫌疑。后来,费大爷向民警提供线索,在他家当过保姆的冯某昨晚借住在他家,今天一早就离开,东西可能是她偷走了。
由于冯某离开费大爷家不知去向,民警林龙经过大量工作找到了冯某。冯某很快就承认费大爷的小金块和200元在自己身上,但不是偷,是费大爷自己主动给的。原来,冯某此前在费大爷家当过4年保姆,此次她从宁海来三门一直没找到工作,身上也没有钱,就寄宿在老房东费大爷家。费大爷见冯某可怜把金块和钱给了她。
面对失而复得的小金块和200元现金,费大爷承认东西是自己送给冯某的,后来又后悔了,不好意思要回来,就报了假警。
民警对费大爷做的糊涂事进行了批评教育,此时的冯某觉得心里憋屈,情绪特别激动,林龙对冯某进行安慰,平稳其情绪后,又到街上找来辆出租车,并叮嘱司机一定要送冯某回宁海老家,同时帮冯某付了110元车费,才出现开头对话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