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消防救援支队景区大队消防监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远近客栈玉皇山路分店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当天,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位于杭州市玉皇山路62号的远近客栈玉皇山路分店三楼302房间顶棚,采用大量可燃材料(未经防火处理的木板)装修,无自动消防设施,如发生火灾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在查封现场,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强制执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听取记录陈述和申辩,宣读并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
随后,执法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拍照取证,明确要求该单位责任人立即组织整改,在整改完毕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解除查封,场所负责人表示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下一步,景区大队将加大火灾隐患查处力度,,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