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在杭举行 聚焦法治和治理体系创新

          "数字经济时代呼唤新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11月23日,由浙江大学、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共同主办的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在杭州良渚举行。

          这是第四届互联网法律大会。来自政府机关、院校和互联网企业的700余名学者专家代表,将更多目光聚焦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法治创新和平台治理新实践上。

          如何在日益繁荣同时也日趋复杂的网络生态中,充分运用"技术+共治"锻造出有温度的治理体系;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完成对制度和治理方式的调整乃至重塑,成为与会各方的共同议题。

        图片 1.png

        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良渚开幕:聚焦数字经济时代法治和治理体系创新

          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叶民在致欢迎辞时说,浙江大学是最早研究互联网与人工智能的高校之一,在跨学科研究中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成果和历史性突破,在数字经济驱动新产业革命的今天,在积极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如何让法律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护航,法学界高度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在开幕致辞中提到,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驾驶等新技术引领着数字经济的新浪潮。数字经济的发展对于推进供给侧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数字经济发展中也滋生出隐私泄漏、诈骗等一系列新问题,作为应对,我们一方面要坚守法治精神,注重应用法律思维和法律的基本原理,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社会生活基本准则,将规范传统社会的法律延伸到网络空间;一方面要增强立法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断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立法,从而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王超英说。

          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原召集人张穹指出,新经济新模式会带来竞争风险,在竞争初期阶段风险防范非常重要,尤其是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乃至生产安全的风险,比如现金贷、套路贷等,市场监管部门必须秉持审慎监管的理念,关注风险变化。

          当下,数字经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力度和广度,深刻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深刻改写企业竞争规则,深刻重塑社会的治理结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表示,数字经济时代的制度创新,要实现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创新,在创新与规范、法治与自治中寻求最优平衡点,从扼杀型、被动型思维向防控型、前瞻型思维转变。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郑俊芳表示,阿里巴巴已经成长为一个集商业、金融、物流、云计算为一体的数字经济体,但在数字经济领先的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中好的方面、坏的方面都会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力量被无限放大。郑俊芳在主题演讲中公布了一个数据:在刚刚过去的2019天猫"双11",阿里巴巴风险管理团队与网络黑灰产展开了激烈的对抗,拦截恶意攻击22亿次。郑俊芳表示,数字经济时代法律需要创新,一旦不够审慎,所带来的后果可能更严重。

          互联网法律大会中,AI是个高频词汇。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Frank Saliger则提到了一个比较超前而有趣的话题:人工智能即AI如果犯下罪行,多大程度上是可以追责的?他给出的理解是,需要对"强""弱"人工智能进行区分,很多时候,强人工智能满足"有自觉的、自主行动的能力"、"可以沟通、进行学习"。比如,机器人可以看作刑法要求的以"主观意愿"行事,因此这种强人工智能是可罚的。

          会上,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就数据治理、市场治理、知识产权保护、新型网络犯罪等多个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议题展开讨论,从不同的视角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需求和制度变革提出有益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