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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索赔”立法提上日程 互联网法律大会发布观察报告

          近年来,出现了一部分以“维权”为名、行敲诈之实的“恶意索赔”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关于遏制“恶意索赔”的呼声不绝于耳。11月23日,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在杭州举行,大会发布的《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指出,当前“恶意索赔”呈现出团伙化、年轻化、产业化等趋势,建议通过立法和政策厘清概念,打击“恶意索赔”行为。遏制“恶意索赔”成社会共识,监管部门释放出立法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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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发布《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

          “恶意索赔”呈现出团伙化、年轻化、产业化

          针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恶意索赔”现象,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发布行业观察报告,直指“恶意索赔”的社会痛点。

          报告的研究团队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在调查中发现,“恶意索赔”已经影响到商家、平台、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多方,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侵占了消费者正当维权的司法执法资源。

          报告指出,和职业打假不同的是,“恶意索赔”往往假借打假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一般路径为 “一买、二谈、三举报、四复议、五诉讼”。

          当前,“恶意索赔”目前正呈现团伙化、年轻化、产业化等趋势,报告建议有关部门能够进一步优化相关立法,制订明确的政策法规来规制“恶意索赔”行为。

          遏制“恶意索赔”成社会共识

          今年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基层监管和多个行业发出呼声,建议立法规制“恶意索赔”行为。有关部门也多次发文,释放严厉打击“恶意索赔”的信号。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规范“恶意索赔”者“假打假、真牟利”的行为。对于众多商家反馈遭遇“恶意索赔”,社会舆论也数次聚焦展开讨论。

          在互联网法律大会现场,来自各界与会者的共识是,恶意索赔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对诚信、公平的社会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无论是通过各种行政、司法、监察程序,还是利用电商平台投诉处理机制以及处罚对店铺的重大影响,“恶意索赔”行为用尽各种看似合法的方式来谋取不当利益,已经严重影响了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郑俊芳对此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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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部门释放出立法信号

          民间有所呼,政府有所应。今年5月以来,国务院曾3次发文表态打击通过恶意投诉举报的非法牟利行为。

          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8月,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法打击网络欺诈行为和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再次提及“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于9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对恶意投诉举报等失信行为实施信用惩戒,同时指出不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280条,主要集中在规章调整范围、恶意举报投诉规制、举报的程序性规定等方面。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表示,将对本次征求意见集中反馈的,投诉受理的范围、恶意投诉的认定、实名举报及告知程序等重大制度,进一步深入研究“有序推进规章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