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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化创新助力“办理破产”价值最大化


          2021年8月18日-2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的“第二届MAX价值云峰会”成功举办。本届云峰会旨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破产案件办理信息化升级。全国30多个城市、170多位从事破产审判的法官、破产管理人、投资机构代表、网拍机构代表、金融系统代表,以视频采访参与的形式齐聚一堂,突破时空限制,给破产法学界、实务界和社会各界带来了一场精神盛宴。

          数字化推动破产价值最大化

          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同时,具有极强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在18日开播的第二届MAX价值云峰会(现实篇)中,来自全国各地的法院法官、破产管理人、学术界代表介绍了他们在破产审判方面的经验看法,对如何通过数字化创新来推动破产价值最大化问题进行了多维度的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长王欣新在开幕致辞中表示,对于如何进一步简化破产程序,降低破产程序中的时间、费用、管理等一系列成本,使债权人得到更多的清偿,规避管理人的道德风险等问题,“未来需要更全面地将网络技术运用到破产制度的实施方面。”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教授曾指出,破产程序最核心的两个概念是债务人财产和债权人债权。徐阳光认为,要让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最根本的途径之一就是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的最大化。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引入了市场化的破产规则,强调破产法的市场化实施,而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的关键也在于资产的市场化处置。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徐建新在致辞中表示,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和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都需要更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系。他强调,信息化是破产审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浙江全省法院通过网络拍卖系统成交标的4326件,成交金额208.38亿元,充分展现了信息化手段在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率效果方面的路径优势。”

          来自北京破产法庭的资深法官王玲芳表示,把破产财产的价值判断交给市场,且通过网络拍卖产生的高溢价率使她印象颇深。她还在视频中分享了她办理的第一起通过网络拍卖处置财产的破产案件。“我们指定了管理人,经网络询价进行估值,最终我们确定的起拍价是200元。但通过网络拍卖,最终成交价达到数千元。”

          实践中,借助互联网平台处置破产资产取得高成交、高溢价的网拍案件不在少数。上海破产法庭法官吴炯介绍,上海破产法庭自2019年挂牌成立以来,仅通过阿里拍卖这一平台处置的破产财产的成交金额就已达到63亿余元,包括1元起拍标的,平均溢价95倍多;而包括1元起拍标的,单独算商标等一些无形资产的溢价甚至超过700倍。

          数字化助力个人破产探索和重整模式创新

          在19日上午开播的第二届MAX价值云峰会(探索篇)中,参会嘉宾围绕“个人破产的探索和重整模式的实践”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讨论。峰会为大家呈现了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后,深圳法院在个人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实践和探索。此外,峰会还呈现了地方法院、法官和管理人在重整制度中进行的探索和创新,包括预重整制度的探索,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探索等。

          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介绍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探索实践情况和宝贵经验。曹启选引用了深圳个人破产“第一案”的案例分析。“他家有母亲、妻子和正在上学的两孩子,经济负担较重,他也表达了想尽快解脱债务的强烈愿望。因此,我们建议他选择重整程序。”曹启选指出,对于像梁某这样“诚实而不幸”的个体而言,个人破产制度更大的意义在于救济,可以更好地保障个人权益。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钱为民庭长介绍,台州市中院2019年4月起草了个人债务清理规程,5月开展个人债务清理,截至目前,共结案119件。钱为民表示,个人破产制度提供了这样一条出路,如果是诚信债务人,可以得到重生的机会;如果属于失信债权人,不依法履新法律赋予的义务,就会受到更大的惩罚。“个人破产制度既是诚信检验机制,也是风险防控机制。”

          在破产重整问题的讨论中,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吴孙有援引了浙江温岭呼吸病医院的重整的案例,“如果按破产清算计算,温岭呼吸病医院的普通债权的清偿率最高也不会超过11%;通过重整以后,我们可能可以使它的清偿率达到44.5%。”吴孙有表示,该案件最成功的之处就是采用了“资质与股权”适度分离破产重整模式,达到了维持债务人主体资格和资质、保留债务人主营业务的目的。

          数字化赋能破产审判以及营商环境法治化

          本次峰会的最后一天,各界代表各抒己见,为未来营商环境法治化和破产审判数字化建言献策,纷纷表达了对破产法与营商环境未来发展的憧憬。

          浙江省政府发改委财经处主任傅文军从“府院联动”的角度,提出了他对营商环境法治化的看法和建议。傅文军指出,破产不仅仅是法院的工作,还涉及到很多的财产资源要素的处置,它背后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府体系的支撑,所以府院联动就显得特别重要。

          作为律师界的代表之一,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向辉也指出:“我越来越认为,破产的办理不是管理人、法院能够独立完成的,它需要各方的力量来参与,需要一个完整的生态。如何让各方的力量都能够参与到破产办理生态链中来,‘信息化’恐怕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抓手。”徐向辉说。

          在探讨如何走好营商环境法治化之路的过程中,将破产工作“信息化”“数字化”是一个绕不开的重点话题。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黄小坚表示,希望全国的拍卖机构更加主动积极参与到破产资产的处置当中,拥抱互联网,各个拍卖平台互相配合,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良性竞争,同时要有机合作,使我们整个破产资产的处置市场、网络拍卖市场更加有序健康地发展。

          阿里巴巴拍卖事业部副总经理陈慧明表示,阿里拍卖在交易前做了破产管理人的SaaS信息化系统让审判上拍数字化,同时把找投资人的全链路进行了数字化尤其是大数据精准获客,把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变得更高;交易后,针对大宗资产来提供融资服务,帮助买家买得更容易。鉴于破产重整的社会价值意义,阿里拍卖近期还会推出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精准获客、股权竞价的一体化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