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父亲的器官即将捐献,儿子在监狱服刑签不了字
        一场“配合战”为“生命延续”赢得时间

          金华一男子脑死亡后,家属决定进行器官捐献。可是,男子的儿子尚在监狱服刑,无法签字确认。眼看着器官即将失去活性,医院、公证处和监狱高效配合,争取到了移除器官的黄金时间。近日,3位成功获救的受捐者已康复出院。

          55岁的赵卫华是金华市的一名村干部。今年3月底,赵卫华因中风被送往浙江省人民医院救治。后来,赵卫华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被医院评估为脑死亡。看着病床上的丈夫,妻子张敏慎重考虑后作出决定:将赵卫华的器官捐献给国家。

          “丈夫是个爱岗敬业的人,病倒前仍奋战在岗位上。如果他生前有知,一定也会同意我们捐献器官的决定。”张敏坚定地说。由于赵卫华生前没有签署《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如今需要他的子女、父母和配偶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才能完成器官捐赠。

          然而,赵卫华的独子赵兴尚在省乔司监狱服刑。“时间很紧急,我们必须在3天之内完成相关手术,不然器官会失去活性。”浙江省人体器官获取服务管理中心器官捐献处的协调员说。在张敏的请托下,中心当即决定请求公证处的帮助。

          4月2日下午,接到中心的来电后,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公证员李祯冬迅速核查申请材料,着手公证准备工作。“我们制定了多套方案,最终决定通过委托公证的方式,委托张敏作为儿子的代理人,办理器官捐献、善后处理等事宜。”李祯冬说。很快,公证处就拟定出一套委托公证方案的书面材料。

          为了尽快进行视频公证,李祯冬在线上申请了预约会见。不巧的是,第二天是周日,按例无法进行视频会见。李祯冬于是联系了省乔司监狱,在说明情况后,监狱第一时间批准了会见申请,并破例允许在第二天进行视频公证。随后,李祯冬将《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告知书》及委托公证相关材料交给监狱,由监狱打印后转交赵兴。

          4月3日上午,在狱警的陪同下,赵兴与李祯冬进行了视频公证,并签署了告知书及公证相关材料。“我对父亲器官捐献事宜知情并同意,我在监狱服刑不能亲自前往办理,所以同意委托母亲全权办理器官捐献、善后处理等事宜。”赵兴说。

          视频公证完毕后,公证书第一时间被赶制了出来。守候在公证处现场的器官捐献处工作人员对委托公证书进行了确认,并电话通知医院方,将赵卫华送进了手术室。12小时后,赵卫华的3处器官成功移植到了3名病患者身上。

          (除公证员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