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癌症晚期,时而清醒时而昏迷的老人,清醒时跟家人念叨最多的,是他法院里还没有了结的一桩案件、一笔还没有还完的债。
但是,名下已没有财产可以处置的他,这债,怎么还呢?
今年4月23日,一个打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电话,让执行法官又一次翻开了那件终止本次执行案件的案卷,想起了那个身患重病的老人。
无力支付租金成为被执行人
老陈,今年60岁,老家云南,这些年一直在嘉兴做生意。前些年,老陈生意不错,在嘉兴还置办了两处房产。2014年,老陈向某物业经营管理公司租赁了一间商铺,开了间棋牌室。在棋牌室的经营上,老陈投入不少,除了每年10万元左右的租金,还有大笔装修费。
但近几年,棋牌室的生意也不景气,老陈的棋牌室经营不下去,再加上生意亏损,他甚至连棋牌室的租金都无力再支付。
2019年年初,物业公司根据仲裁裁决向嘉兴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老陈支付房屋租金和违约金17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法院及时对老陈的财产开展查控和处置,但是其财产已不足以偿还租赁房屋的全部欠款。最终,该案执行到位8万余元。由于老陈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嘉兴中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哥哥代他支付2万元执行款
老陈已是胃癌晚期,一直住院治疗,名下也一直没有新的财产可供执行,对于剩下的8万余元执行款,物业公司并没有抱太大希望。
但今年4月23日,一个陌生人的电话打到了嘉兴中院,要找该案的执行法官。
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是一个老人。他说,他是老陈的哥哥,这次打电话是因为弟弟的一个嘱托,“他现在常常昏迷。但清醒的时候,总念叨着自己还欠着别人8万多元没有还,想把这个事情做个了结。”
老陈的哥哥已经70多岁了,也没有什么收入。看着重病的弟弟,他想到自己掏钱为兄弟还款:“法官,我愿意帮弟弟还2万元,你能帮我们跟物业公司去说一下吗?”
得知情况,承办法官立即与申请执行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告知老陈的病情和老陈家属代为履行的意愿。
病中的老陈仍记挂着欠款,其亲属又主动代为履行,两位老人的诚信品质深深地打动了申请执行人,物业公司很快答应了老陈家属提出的方案,支付2万元,放弃剩余款项。
近日,老陈的哥哥来到嘉兴中院,为弟弟支付了2万元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病危中的老陈,终于了却了一桩沉甸甸的心事。
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嘉兴中院在得知老陈病情后第一时间解除了对他的限制高消费令,以方便老人乘坐动车返回老家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