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来,包括检察、公安、民政、法院等部门在内的有心人为此忙碌奔波。近日,好消息终于传来,小小的监护权及户口问题都得到了解决,明年就可以上学了!
2015年的深秋,1岁的小小和妈妈被丢弃在义乌市救助中心的门口,被发现时阿春正给小小喂奶。中心工作人员带回母子俩后发现,阿春是精神障碍患者,说不清楚自己是谁、家在哪里,身上也没有任何身份信息。公安机关多次查找,还登报寻亲,但都没有消息。救助中心对阿春进行治疗后,安置于定点托养机构,而身体健康的小小则交给了义乌市儿童福利院临时寄养。
“一般来说,孤儿可以落户在福利院。但小小的情况特殊,他有生母,可生母因精神异常既无法说明自己的准确身份也无法实际抚养孩子,属于身份不明的‘事实孤儿’。这种情况我们是第一次碰到,监护问题、落户问题都很棘手。”去年10月,义乌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到义乌市民政局了解困境儿童情况时,得知即将上学的小小还无法解决监护权及户口问题。
“虽然问题棘手,但孩子的成长耽误不起,当务之急是要确定阿春和小小的关系并及时变更小小的监护权。”随后,检察官多次赴救助中心、儿童福利院调查取证,并向义乌市民政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进一步确定阿春与小小的亲子关系,并向法院申请终止阿春对小小的监护权,由民政局作为监护人,实行国家监护。收到检察建议后,民政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DNA鉴定,确定了阿春与小小的母子关系,并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监护权之诉。
然而,案件在立案环节又遇到了难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起诉条件之一就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可阿春的身份无法确定,如何作为被告起诉?又该由谁作为阿春的代理人出庭应诉?义乌市检察院与市救助中心、法院多次沟通,反复研究相关规定和资料,最后发现阿春与小小都曾被纳入全国救助系统进行救助,两人均有全国唯一的救助编号,该编号具备有效区别于他人的身份效力。于是确定以两人的救助编号作为身份证明信息起诉,并确定义乌市救助中心作为阿春的代理人出庭应诉。
今年5月,申请变更小小的监护权一案在义乌市法院以特别程序开庭审理,义乌市检察院派员到庭支持起诉。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判决,终止阿春与小小的监护关系,并指定义乌市民政局为小小的监护人。
判决生效后,义乌市检察院继续跟进小小落户问题,多次与义乌市公安局沟通,帮忙联系并协助民政局为小小办理落户手续。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黑户”6年的小小终于拿到了自己的户口登记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