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盛先生通过司法拍卖,买下了当地香水湾小区的一处房产,之后房子一直闲置着。2019年,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过程中,他发现他人户口落在该房产名下,一查是原屋主汪某和其儿子。之后,他多次联系对方,可始终联系不上。
2020年5月,得知柯桥区公安分局开展信访接待活动,盛先生当天早早来到接访点,“民警同志,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由信访、法制、督察等部门组成的信访接待小组,记下了盛先生反映的问题。之后,信访接待小组成员进行会商,认为盛先生的信访诉求合理合法,即批示由辖区柯桥派出所和户籍业务单位行政服务科予以研究办理。
柯桥派出所户籍民警第一时间受理后,立即发函至柯桥区自然资源管理局查询户内人员汪某及其儿子的不动产信息。经查,汪某等人名下无任何不动产。与此同时,辖区民警也积极联系汪某等人。
5月22日,派出所了解到汪某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柯桥区看守所。受疫情影响,户籍民警不能对汪某进行询问。为有效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派出所与看守所展开联动,管教民警找到汪某做工作。在征得汪某同意的前提下,将汪某的户籍从盛先生名下的房产迁出,迁入社区集体户。“谢谢你们做了这么多,帮我解决了烦心事。”盛先生专程到柯桥派出所表示感谢。
至此,这一事件完满解决。然而,柯桥区公安分局却未因此划上句号。
原来,该局以该案为切口深入调研,发现盛先生反映的类似情况近年来有所增加。一些司法拍卖的房产、婚姻关系解除后单方出售的房产等,原房产内因各种原因仍有原户籍人员没有正常迁出,导致现有房主无法落户或落户后同户存在其他人员等情况较多见。
该局迅速行动,成立户籍办理小组,主要成员包括行政服务科民警、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辖区民警等,具体负责此类户籍信访问题的调查和办理。同时,明确办事流程,窗口分类受理这类户籍办理或信访投诉,如原户籍人员愿意自愿迁出的,按照正常户籍流转程序办理;原户籍人员不愿配合或者无法联系的,经查证属实后,予以依法公告,强制迁出。此外,当地还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同区级不动产部门的函查制度,统一函查格式,明确函查期限,在各个村居社区建立公共集体户,完善强制迁移落户程序。通过这一系列便民措施,有效解决了特殊性户口落户难和一户多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