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元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称“矛调中心”)受理了一起“家庭农场”权利义务纠纷,该纠纷7个当事人分别来自4个乡镇(街道),专业问题还涉及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当事人从纠纷受理--调处成功--司法确认,只用了一天时间。当事人叶某说:“困扰我们这么多年的矛盾纠纷在这么短的时间就解决了,而且只要跑一个地方,换成以前想都不敢想!”
近年来,庆元县司法局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有效应对,运用“532”三级调解模式,努力实现山区县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5”--全县947名“老娘舅志愿者”和37名乡村法律顾问按纠纷案件量、常驻人口数量充实划分到全县191和行政村,由“一肩挑”村书记担任村调委会主任,将全县近50%的口头、一般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
“3”--每年年初与乡镇(街道)签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状,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列入法治政府考核指标;利用政府购买的方式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将全县30%左右的疑难纠纷解决在乡镇(街道)一级,实现“矛盾不上交”。
“2”--“道路交通纠纷”、“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6个调委会和一个由特级人民调解员领衔的个人品牌调解室入驻县“矛调中心”,分别对占比近20%的四类矛盾纠纷(即跨区域跨行业群体性纠纷、重特大纠纷、县领导督办的纠纷、信访积案纠纷)进行调处,让县“矛调中心”成为矛盾纠纷的“终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