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姐姐,我被单位评为优秀员工啦……”近日,舟山市定海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又收到了小乐(化名)发来的微信,字里行间难掩喜悦之情。
小乐与检察官的故事,还要从几年前说起。2018年12月的一天,还在读高中的小乐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不慎撞倒一名过路老人。老人最终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去世。交警判定小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案子被移送检察院。
“这是一次过失犯罪,如果机械地够罪即捕、一诉了之,带着犯罪记录的孩子在未来的人生中将遇到重重困难和阻力。我们应该帮一把、扶一程,给孩子一个机会。”定海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小乐当时还未成年,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再结合人民监督员评审意见,对小乐做出罪轻不起诉决定,并向公安机关送达《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通知书》,要求对小乐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几个月后,小乐与其他5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一起,在定海区检察院“青春护航”项目的持续帮教下,顺利通过了考验,“无痕”回归社会。
后来,小乐如愿考上了一所航空职业院校。去年6月,小乐毕业后,顺利应聘到一飞机场工作,入职需要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办事人员却给她出具了犯罪记录证明。“姐姐,我该怎么办,从此只能跟喜爱的职业无缘吗?”小乐给一直帮教她的检察官发了一条微信。
检察官立即和公安机关沟通协调,进一步解释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小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当天便为小乐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送达本人。第二天,小乐顺利入职机场,成为一名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小乐的故事,是舟山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的一个缩影。近三年来,舟山检察机关共对147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罪轻不捕、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率先引入司法社工、启动“青春护航”观护帮教等项目,通过行为矫正、心理干预、技能培训等,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全程化、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