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起刑事案件,小玉和小丹的父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而姐妹俩的母亲此前也因为一场意外离世,只剩80岁的奶奶与她们相依为命。父亲服刑期间,小玉和小丹成为了“事实孤儿”。在淳安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努力下,两个女孩的上学和生活终于有了保障。
今年年初,检察官吴琦倩和江红仙了解到了这对小姐妹的情况:妹妹小玉是一名小学生,姐姐小丹是一名高中生,家庭条件比较困难。小玉每天上下学原本由父亲电瓶车接送,如果步行的话单程就需要将近1个小时。父亲入狱后,检察官提议让小玉住校,每周有校车到村里接送。但是,小玉拒绝了,她担心自己的家庭条件无法承担住校后的费用。
孩子的懂事让检察官更加不忍。检察官与公安、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商议后,又跟学校沟通,帮小玉申请了困难儿童救助,打消了小玉的后顾之忧。办理住宿手续那天,检察官、民警、法官等人都陪着去了,还自掏腰包为小玉置办了全套生活用品。
接下来,两个孩子的日常生活开支怎么办,仅靠奶奶的收入远远不够。检察官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帮忙申请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就在前几天,小玉和小丹已经收到了首笔款项,姐妹俩每人每月能收到一笔生活补贴。
“小玉现在和同寝室的同学相处很融洽,学习成绩也稳步提升。”今日,检察官拨通了小玉班主任的电话,得到的回复令人欣慰。这样的追踪回访,已进行了多次,并还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