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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月执行到位1亿余元 2家企业转危为安

          “3个月执行到位1亿余元,真的是没想到!”

          “公司原本都不行了,现在恢复正常运行了!”

          近日,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和胡某某握手言和,并一起向执行法官致谢。而3个月前,双方还在因股权转让纠纷剑拔弩张,两家公司也因此陷入危机。

          昔日合伙人反目

          张某某和胡某某曾是多年的合伙人。2012年,胡某某和另一名股东将武义县某矿业公司的49%股权转让给张某某的庆林公司,双方合作经营了8年。2020年,庆林公司决定退出矿业公司,双方又约定将49%股权重新转让给胡某某,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及相关往来款处理协议》等,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然而,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双方对协议中约定的部分款项产生了争议。

          “2012-2020年期间,庆林公司、张某某及其子女陆续向矿业公司及胡某某账户汇款共计8904万余元,除了股权转让价款,还包含了注册资本金增资款和借款、往来款等。后来,双方对其中的借款、往来款部分产生分歧。”承办法官介绍,2021年,张某某方将胡某某和矿业公司共同诉至金华中院,法院最终判决胡某某和矿业公司支付庆林公司股权转让款、借款、往来款及违约金共计1.6亿余元。因矿业公司、胡某某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某方向金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现在真的拿不出1亿多执行款。”“那就把你们采矿权强制拍卖了!”……立案执行后,张某某方立即要求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并处置矿业公司的采矿权及胡某某在矿业公司51%的股权。双方矛盾一度非常尖锐。

          纠纷带来“蝴蝶效应”

          从打官司到申请执行,纠纷已持续了1年多,给两家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估量。2022年5月,金华中院执行工作人员来到矿业公司了解情况后发现,公司目前仍有80多名员工在上班,而张某某方因急于维护自己的胜诉权益甚至采取了一些偏激手段。

          “他们联系了10多人到矿业公司阻挠正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张国军介绍,矿业公司已很长时间无法正常经营,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而庆林公司由于背负着银行的巨额贷款,再加上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如今也是资金周转困难。双方的矛盾愈演愈烈。

          “这样下去,两家企业都有可能被拖垮,当务之急是要快速化解纠纷,又同时保障双方权益。”张国军说,胡某某和公司名下的其他财产远远不足以偿还1.6亿余元,若法院直接冻结矿业公司银行账户或处置其采矿权及胡某某的股权,矿业公司随时面临倒闭风险,“一方面我们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作为被执行人的中小企业的现实情况,尽量不让他们因执行而陷入困境,甚至破产。”

          平复情绪共渡难关

          两难之下,该如何破题?

          “其实双方冷静下来理性思考就会发现,强制执行对双方来说都不是好事。”张国军表示,申请执行人最希望的就是尽快拿到钱周转,可无论是处置采矿权或股权,都需要进行评估,且因采矿权、股权是特殊资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评估程序都相对比较复杂,处置进度较为缓慢,难以达到快速实现胜诉权益的目的。而被执行人方也并非不肯履行,更多的是抵触情绪作祟。

          平复双方的情绪后,张国军一边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利害关系,一边对被执行人开导劝诫,说明法律义务必须履行,若不配合执行则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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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是有意和解,必须拿出诚意,先履行一部分,法院也会为你争取一定的宽限条件。”经过法官多次的来回沟通,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第一笔执行款9500万元于2个月后执行到位,后续执行款则每月分期履行,于6个月内履行完毕。同时,将不得阻挠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事项,一并在和解协议中约定解决。

          目前,第一笔执行款及首期分期款共计1.05亿元已全部执行到位,两家企业的经营危机也顺利化解。

          (文内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