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员李烨您好,您参加的听证会已结束,请您登录浙江检察APP查看本次听证会结果并签字确认。”近日,参加完听证会后,听证员李烨的手机上收到了海盐县检察院检察官林婷发来的听证结果反馈确认单。点开文书,看到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与自己发表的评议意见一致,李烨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条短信推送,来自于今年7月海盐县检察院刚刚试点上线的“检察听证一件事”应用。
李烨参加的是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的检察听证,2名犯罪嫌疑人在道路上追逐竞驶,其中一人为学生。海盐县检察院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决定进行公开听证,并针对案件情况在“检察听证一件事”应用中打上“法律”和“教育”标签。
“听证发起后,应用系统会根据案件标签,智能匹配听证员工作单位、专业领域等信息,从对应人才库中随机抽取听证员。”海盐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许燕锋介绍说,除了李烨,这场听证会的另两名听证员也都有着法律或者教育专业背景,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与这起案件听证工作匹配度高,听证效果更好。
据了解,“检察听证一件事”应用以“一件事”为导向,依托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秉持“集约化”理念,打造听证全流程“一件事”、听证员管理“一个库”、听证结果反馈“一张表”的体制机制。
此外,海盐县检察院还在“检察听证一件事”应用中增设了“听证结果反馈单”,对于当场不能作出决定的听证案件,由检察官详细记录听证员评议意见,并在作出案件处理决定3日内,通过应用线上填写听证结果反馈单,一键反馈送达结果,实现检察听证从发起到实践、再到结果运用的全周期闭环管理。
“我们要求每一起听证案件必须告知听证员案件结果,强化评议意见的约束力,让听证会结束后还有‘回音’,不仅能提升听证质效,也能提升听证员的参与感、获得感,更好维护公平正义。”海盐县检察院检察长张震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