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糊涂,把园林垃圾倒在马路上,给环卫工人增添麻烦,还影响了交通秩序,实在太抱歉了,我们接受处罚。”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一起在城市道路偷倒园林绿化垃圾的案件进行了查处。
当天,环卫工人清扫路面时发现,某道路车行道被一堆园林绿化垃圾覆盖,面积达12平方米,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环卫工人第一时间将情况反映给属地执法中队。执法人员调取案发地监控后锁定了违法车辆,并通过沿路监控一路追踪,最终确定车辆是从某小区驶出,通过查看小区内部监控,证实偷倒车辆确实是从该小区离开。经查,该小区聘请养护单位定期对小区绿化进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由养护单位集中处置。通过物业提供的信息,执法人员与养护单位取得联系,对于偷倒一事,当事人供认不讳。
原来,养护单位考虑到园林垃圾需运输至指定场地处理,其中产生的清运成本太高,所以司机抱着侥幸心理将园林垃圾倾倒在了沿途道路上。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此依法立案,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园林垃圾属于特殊垃圾,存在较高的回收再利用价值,需要专业设备特殊处置,不可随意丢弃,更不可倾倒在城市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