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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收到“光明路1号”的来信

          “我明白过去的不可能重来,将来的还未可知,唯一可把握的就是现在。所以,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犯下的过错、造成的伤害,我一定会更加珍惜时间和机会,努力学习知识充实自己……”近日,宁波市中级法院未成年庭法官收到一封来自“光明路1号”的信,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光明路1号”是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所在地,从2010年起,宁波中院每年都会组织两级法院的法官带着爱心物资,在“六一”前夕前往“光明路1号”开展回访帮教,耐心倾听学员的真实想法,鼓励失足少年重拾信心、回报父母、贡献社会。

          今年,因疫情防控需要,宁波中院以邮寄方式将干警们亲手打包的励志书籍、日用品等物资送到“光明路1号”。法官们还录制了寄语视频合辑——有的鼓励他们服刑期满后继续复学、升学;有的通过以案说法再敲警钟;有的分享了自己的成长经历……朴素真诚的话语,无不在劝勉失足少年们痛改前非、认真改造,并为他们将来服刑完毕面向社会时,指出一条光明之路。去年被宁波中院二审宣判的失足少年小林(化名),看到法官寄语视频后感慨万千,特地写来了开头提到的那封感谢信。

          这是宁波法院近年来不断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判后帮教延伸工作的一个缩影。自2015年起,宁波中院将每年5月25日至30日确定为“宁波两级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传周”。全市法院举办了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并依托宁波中院“四明”云法庭特色普法平台开展“开学第一课”,为全市中小学生精准普法,覆盖人群破万,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数据显示,宁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等基本指标均呈逐年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