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依托开化县生态环境司法协同治理中心,开化县法院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环境保护共享法庭,立足共享法庭原有5大功能基础,积极拓展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等职能,着力构建“5+X”特色共享法庭功能体系。13家生态环境司法协同治理中心成员单位共同签订了《开化县生态环境保护“共享法庭”框架协议》,约定将共享法庭嵌入成员单位特色数字化应用场景,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共享法庭承担普法宣传、生态修复、联席会议、行业指导、决策建议等职能,为生态环境治理增添数字化动能。
“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成立仪式结束后,法官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共享法庭,对一起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进行在线磋商。
这是一起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案件。2021年11月,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接到群众反映,称工业园区某山处有黑色泥土倒在山边的空地上。经调查,原来是刘某经营一家老煤矿砂场的压滤污泥。该压滤污泥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重约50吨左右,已倾倒在此处长达2年,对当地土壤和水生态环境造成功能性损害。于是,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向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中心发出协商请求,要求对责任承担方式、修复要求、相关法律依据等问题进行共同磋商探讨。
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中心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在线协商,法官给予了相应的法律指导。最终,刘某认可了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报告,并与赔偿权利人达成赔偿协议。法官现场引导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