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您好!感谢您能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一次好好做人的机会。”近日,一名男孩从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这意味着今年他能够顺利毕业、就业。
原来,当年年仅19岁的张某为了所谓的兄弟义气,在事先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的支付宝提供给朋友收取被害人转账2万余元,事后分赃6000元。
为了准确查明张某的情况,检察官向学校教务处及张某的辅导员了解其在校表现,并发函至当地主管部门开展社会调查。经核实,张某系该校学生,今年即将毕业,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在校期间表现也一贯良好。此次犯罪是因为交友不慎,学校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从轻处理。
“张某虽然构成诈骗罪,但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他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也已经退赔了所得赃款,犯罪情节轻微。”检察官说,为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秉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手机卡、银行卡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不少在校大学生社会阅历浅,为了所谓的兄弟义气或是蝇头小利,一时糊涂,犯下错误,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会成为其人生无法抹去的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