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义县法院对被告人陈浪等52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首要分子陈浪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其他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6年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以来,陈浪、苏才学、余江、刘朋飞、鲁典、曾涛通过QQ、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分别建立了“南方战将”“忠彝社”“忠义堂”“神秘组织”“四方战将”等微信群和QQ群,便于组织人员参与打架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多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其中,以被告人陈浪为首的“南方战将”多次与以被告人鲁典等人为首的“四方战将”因琐事争吵,相约斗殴,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法院认为,上述各组织之间时分时合,多次因琐事纠集人员约架,目无法纪,共同或分别结伙他人多次持械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共同或分别结伙他人多次随意殴打或持械威胁、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骨干成员相对固定,以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