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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解矛盾第一防线

          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化解矛盾的第一防线,近年来,积极发挥着枫桥经验发源地优势,致力从地方特色、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多元化解、乡村振兴等方面下功夫,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保障地方发展的审判职能作用,书写出司法服务的大文章。曾荣获 “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以及首批省高院“星级法庭”、绍兴中院“枫桥式标杆法庭”等称号,并多次被评为集体一、二、三等功。

          一.打造一庭一中心   继续推行“两书一提示”制度

          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对社会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开展法官指导调解和立案调解,提高诉前纠纷化解成功率。2020年法庭案件的诉前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为92.33%,自动履行率为55.40%。

          二.深化“一庭一品”建设  强化诉源治理

          坚持“调解优先”理念,充分利用各界资源助推矛盾的诉前化解。全年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65起,占全庭调解总数的70%以上。

          三.注重延伸服务职能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参加每月涉法、涉诉等信访事件的接待、处置,及时了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动向,提出指导性意见,每季度编写法庭工作通报供辖区党委、政府及部门站、所提供工作参考。

          四.突出审判管理  严格规范团队运作

          通过深化繁简分流、强化庭前阅卷、细化制度保障的“三个化”着力提升案件当庭宣判率。2020年法庭当庭宣判率达73.27%。

          五.落实从严治庭  强化队伍建设

          围绕审判中心工作,积极排查廉政风险点,制作的《法官办案节点及廉政风险》进行一案一提示,使干警牢固树立起拒腐防变,敢于担当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