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次接手陆阿姨的案子时,嘉善县法院执行干警吴中梁便对陆阿姨印象深刻。
这笔债务是陆阿姨90年代初做生意失败时欠下的,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2001年因无力支付欠款,陆阿姨成了被执行人。“该还的钱我一定不会赖,每个月的退休金可以拿去分配,给我留点生活费就好,我还可以打零工赚钱。”成为被执行人的时候,陆阿姨已经快退休,身边也没有任何积蓄,但面对申请执行人,她坚定表示,自己一定会想办法还上。
70多万元不是小数目,对于一个退休职工而言,能不能坚持还款?见过太多“只说不做”的失信被执行人,吴中梁心中不免打鼓。没想到寒来暑往,转眼20多年过去,陆阿姨始终遵守着承诺坚持还款。
每个月,陆阿姨和老伴的退休金会准时到账,法院每半年提取这笔退休资金在各执行案件中作分配,并支付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费。“不论生活有多困难,他们从来都没有要求法院暂缓划扣或者提高生活费。”吴中梁说,这么多年,唯独有一次陆阿姨患病需要花钱治疗,才向法院申请提前预支生活费。“当时我告诉她,如果生活真的困难,可以申请多留一点生活费,但是她拒绝了。”
慢慢地,陆阿姨的欠款数额越来越少。近日,陆阿姨的老房子拆迁,刚拿到拆迁补偿金,她便第一时间赶到法院一次性支付了剩余的2.4万元欠款。
“20多年了,今天终于还清了钱,这下我可以睡个安稳觉了!”拿到结案通知书的那一刻,满头白发的陆阿姨如释重负、双手颤抖,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从事执行案件10余年,找不到被执行人是常事,陆阿姨这样诚信的品质确实难能可贵。”每每碰到想要赖账的被执行人,吴中梁总会跟他们说起陆阿姨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