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吉法院对5名上法院讨“工资”的原告作出罚款,这起集体讨薪案背后的“主谋”徐某则被处司法拘留7日。
今年1月,39名工人向安吉法院孝丰法庭起诉某家居公司,分别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款。
孝丰法庭驻庭人民调解员对这批劳务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发现多数工人所持工资欠条、劳务合同样式以及出具时间几乎相同,便将情况告诉了承办法官陈浩。
“的确有些蹊跷。”陈浩立刻组织其他法官商议。因为被告家居公司2020年7月受隔壁公司火灾波及,已经停产,在法院还有多起被执行案件。但家居公司有178万元的损失可赔偿,并已经由法院执行到位。这个时候突然来了这么多“工人”讨工资,胜诉了就会参与分配执行款,是巧合还是有诈?
为了查清事实,法庭对39名原告逐一询问调查,制作笔录,甄别真假工人。
“我们详细询问每名原告工人的工龄、工种、月工资等基本信息,并让他们按熟悉程度简单描述厂里其他工友的情况。”法官苏娈说,“通过一轮筛查,发现了几个可疑对象,他们自称是‘临时工’,与其他工人不熟,无法提供更多信息。”
“一般厂里都有工作微信群,打开群一一比对一下,也可以找到一些线索,但大家都称工作群解散了。”陈浩还是让工人们逐个当面打开微信界面,在搜索框搜索工作群名,以验证工作群是否解散。
这时,法官从一位原告的手机里找到了解散的工作群的群聊记录。陈浩和同事反复查看群里的对话和语音信息,并记录留档。
通过深入比对分析,最后原告卢某、唐某、吴某、张某、杨某五名“工人”进入法官视线。经过有针对性的盘查,幕后之手家居公司老板徐某也浮出水面。徐某和五名“工人”终于坦白。
原来,家居公司停产后,老板徐某以家人名义重新成立了新公司,并留下原厂部分工人继续工作。徐某早就打起了火灾赔偿款的主意,想利用劳动工资在执行款分配优先受偿的规定,把自己与五位“工人”之间的借款,虚构为五人与家居公司间的工资款,从执行款中分一杯羹。
经查明,实际上卢某的欠款是徐某控制的新公司拖欠的工资款。唐某起诉的2万元工资款实际是徐某的借款。吴某起诉的3.3万元工资款中的2万元是徐某的借款。张某起诉的3.8万余元工资款中,3000元是徐某的借款,其余为虚构款项。杨某起诉的19530工资款中,2000余元是徐某拖欠的其他款项,其余也是虚构的。
至此,案情水落石出。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唐某、吴某、张某、杨某均涉嫌虚假诉讼,他们与被告安吉某家居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某存在串通行为,属虚假陈述、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法院对吴某、张某、杨某给予口头训诫,对卢某、唐某各罚款1500元。而徐某主观过错较大,且已无资产可供罚款,被处司法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