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使用相似度极高的商标被起诉到法院,被告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立即更改公司名称。这种情况下,被告公司还构成侵权吗,还需要应诉吗?
面对商标侵权的控诉,被告公司认为自己的股东与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老乡,且一直一起开展相同业务,被告公司开业时还邀请过原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人前来参观,所以并不构成侵权。这样的理由合理吗?
面对这两个争议焦点,这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将会有怎样的结果?
4月23日上午9点,由省高级法院主办,湖州市中级法院承办的“2020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将在湖州市中院举行,整场活动将全程网络直播。届时,网友们可以在直播间内观看这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庭审过程。
发布会现场,省高院还将发布“2019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以及“2019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分析报告”。
“义乌市场经营户销售假冒国际大牌化妆品刑事案件”“BURBERRY平行进口商不当使用商业标识案”“真假银泰案”“朋友圈商业诋毁案”……哪十个案件会最终入选“2019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2019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呈现什么特征?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在全省推开以来有何进展及成效?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浙江法院如何保障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
这些问题都将在发布会上得到解答。
想了解更多“2020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敬请扫码关注!
23日上午9点,直播间里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