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午召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理论研讨会,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理论与浙江实践”为主题,专家们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研讨。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一项具有开创性、引领性、变革性意义的重大改革。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积极实践好这一探路先行使命,努力为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大家认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源于深邃洞察,凝结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遵循光辉指引,有力推动行政执法实现系统重塑;承载殷切嘱托,以先行探路奋力交出新答卷,要加强系统性研究、变革性实践,深入推动改革本身不断往深里走,一体抓好深化改革与专业化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与相关重大改革,加快实现改革上下衔接贯通,努力打造更多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接下来,我省将巩固拓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集思广益、大成集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体制变革重塑,努力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打造成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实践案例;进一步推动改革实践成果深化应用,持续放大改革综合效应,积极释放改革内在动能,努力为全国执法改革提供浙江方案、贡献浙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