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省政府设立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对在本省知识产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这是我省首次以省政府名义设立全门类知识产权奖项,也是全国唯一涵盖知识产权全门类、“创运保管服”全链条的知识产权领域省政府奖,将为加快打造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提供有效激励和有力支撑。
《办法》明确,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每3年评审1次,下设浙江知识产权大奖、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其中,浙江知识产权大奖不分等级,每届授予数量不超过2项;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
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坚持激励导向,鼓励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推动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标准服务。
根据《办法》,浙江知识产权大奖奖金每项300万元,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奖金每项分别为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