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信某酒后与被害人洪某发生言语冲突,踢了洪某一脚,导致洪某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信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赔偿了洪某损失,并取得洪某谅解。
听证会上,南湖区检察院就是否要对信某做不起诉处理进行了公开听证。作为律师,董建国受邀以听证员的身份,和另外两名听证员一起参与了本次公开听证,围绕犯罪情节、认罪认罚情况等听取了介绍,现场询问案件相关人员,了解双方当事人态度。
“本案是故意伤害案件,情节轻微,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我们建议定罪不起诉,支持检察机关的意见。”3名听证员经过现场评议后,一致建议对信某定罪不诉,并由董建国作为代表发表了听证意见。
当天,南湖区检察院共对3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作为其中一起民事案件公开听证的主持人,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利君认为,公开听证是公平正义能够可感可知的一个有效实现方式,意义重大。
事实上,南湖区检察院对公开听证的探索最早可以追溯到9年前。2011年,该院在浙江首次尝试“批捕前听证”制度,对一起涉嫌“销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批准逮捕进行了公开听证,最终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015年,该院被确定为浙江省14个审查逮捕公开审查试点单位之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并尝试在看守所等“院外”场所开展审查逮捕公开听证工作。
此后,南湖区检察院公开听证范围、方式一路升级。今年4月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对犯罪嫌疑人邬某进行了量刑公开听证。邬某在疫情期间生活工作受挫,搭乘公交车时未戴口罩被司机提醒遵守防控措施,情绪失控打砸正在开车的司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特殊,社会关注,南湖区检察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就量刑刑期进行公开听证。检察院公开听证范围从最早的“诉不诉”拓展到了“判多久”。
今年,最高检决定开展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工作,南湖区检察院被列为试点单位之一。10月19日,在中国检察听证网上,该院就一起拟作不起诉的盗窃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并首次进行网络直播,听证方式迈出转型升级的一步。
据悉,自今年4月以来,南湖区检察院已就相关案件举行公开听证9次,稳步走向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