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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巾帼维权代跑员”出马,家暴取证不再难

          近日,玉环市法院家事调解员李建葱来到玉城派出所,首次以“巾帼维权代跑员”的身份,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吴某调取相关证据。

          吴某和丈夫李某经人介绍认识,2011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不久,脾气暴躁的李某便开始对吴某和孩子动手。再后来,李某变本加厉,除了身体暴力,还时常以“本事没本事,就在家带带孩子”“打都打了,看你能把我怎么样”等语言对吴某实施精神暴力。吴某多次报警,并于今年9月9日再次遭受家暴后向玉环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须审核相关材料,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报警记录、询问笔录等。以往,这些材料都由申请人自己或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调取,再交给法院。如今,玉环市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妇联等部门首创“巾帼维权代跑员”制度,由各乡镇(街道)妇联干部、法院家事调解员、巾帼志愿者协会“玉环娘姨”项目部成员等担任代跑员,为家暴受害者维权提供“一条龙”服务。

          也就是说,当家暴受害者需要维权时,“巾帼维权代跑员”接受法院、司法局的委托,在规定时间内向派出所调取当事人的报警记录、询问笔录、家暴告诫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至相关部门。如此一来,一方面能尽量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另一方面也能节省家暴受害者收集资料的时间。

          当天,代跑员李建葱拿着法院出具的委托书和吴某提交的相关材料,不到10分钟就拿到了案件受理备查表、报警记录等证据。随后,他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法院。经审查,法官认定吴某的申请符合条件,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对申请人吴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李某骚扰、接触、跟踪申请人吴某及其相关近亲属。

          “家暴受害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法律援助时,需要尽可能多地提供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如果让他们自己搜集,难度相对较大。”玉环市法院院长翁青表示,此次多部门合力推出代跑员制度,帮当事人解决了取证难、维权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