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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支持起诉”,一家三口重燃生活希望
        哪些人可以找检察院求“撑腰”?

          “我们一家三口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日前,朱某拉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今年年初的一场车祸,让朱某一家陷入困顿,宁海县检察院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他获得了10万元赔偿金,使得一家人的生活重回正轨。

          今年1月,朱某在驾驶货车送货时,车辆发生故障无法行驶,下车检查后发现运载的铁沫洒落一地。顾不得危险,朱某就在路上清理起了铁沫。由于天黑视线模糊,此时驾车而来的张某撞上了在机动车道上清理铁沫的朱某。经鉴定,朱某为十级伤残,前后医疗费及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损失共计20万元。

          事后,交警认定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负次要责任。原本,这场并不复杂的事故很快就能完结,但张某的车辆已处于脱保状态,加上本身经济条件也不佳,难以作出赔偿。不久后,张某更是“失联”了。

          “不得已,我只能选择起诉维权。但是,我没什么文化,连诉状也不会写。”就在朱某愁眉不展时,身边朋友一句“去检察院试试吧”给他指了条路。于是,朱某来到宁海县检察院寻求帮助。检察官了解到,朱某因为这次事故已花光了本就不多的积蓄,更不幸的是,他的女儿身患白血病也需要就医。

          检察官详细了解案情后,决定开展支持起诉工作。“考虑到朱某原本家庭条件比较差又遇到这起事故,综合考虑后,我院决定对他进行帮助,这起案件也是宁海县首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案件。”该案承办检察官任琼介绍,一些困难群体因文化程度低、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能独立通过行使诉讼权利来维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检察机关将通过依法支持起诉的方式向法院申请,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由于朱某文化水平有限,前期检察官帮助他收集证据,指导撰写起诉状。“虽然诉讼费并不多,但对朱某来说仍然是一笔开支,因此在他开具低收入证明后,检察院按照相关规定帮助朱某向宁海县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任琼说,到了审理阶段,法检两院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寻找张某,并联合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张某同意赔偿朱某10万元。

          办案之余,检察院又帮朱某向前童镇商会申请到社会救助金1万元,及时为朱某一家提供救助,防止这家人因案致贫,在冬日为这个家庭送去了暖意。


          检察官说法:

          “希望更多人了解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的职能。”任琼介绍,现实生活中老年人无人赡养、未成年人遭受人身伤害、全职太太受到家庭暴力……这些相对困难的一方,特别是诉讼能力明显偏弱的群体,检察机关都可以依法开展支持起诉,为民“撑腰”。

          另外,对于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存在差错、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或者怀疑案件为虚假诉讼的,可以直接去当地检察院接待大厅或者拨打“12309”热线提起民事监督申请。

          “年底到了,如果遭遇欠薪,也可以向检察院民事部门寻求帮助。”任琼提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