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姜的情况目前还算稳定,但已经诊断出抑郁,且出现过厌世轻生情绪,所以除了要留心她的日常表现外,定期检查和心理疏导评估一定不能断……”日前,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检察官、妇联工作人员以及心理援助机构专业人士一起看望了司法救助对象小姜,并再次开展心理疏导和评估,评估情况将报告学校帮助小姜早日复学。
这是检察官第三次来看望小姜了。小姜自幼父母离异,一直住在外婆家。后来母亲病逝,但父亲拒绝承担抚养义务,且不曾对她有过关怀和探望。小姜只能和年迈的外婆相依为命,二人靠着每个月的低保金维持生活。在经受父母离异、母亲离世、父亲漠不关心的多重打击下,小姜被诊断出患有抑郁症等精神疾病,并因身体原因,长期处于休学状态。二人无奈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2022年1月,奉化区检察院依法支持小姜提起支付抚养费诉讼。案子的结果是外婆遵循小姜的意愿继续抚养,父亲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并定期陪同就医。双方对该协议内容无异议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书。但此后父亲的履行情况不尽如人意。
2022年6月,检察院控申部门通过对近年来该院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进行大数据关键词检索等,发现这起案件救助线索,经初步审查,认为小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考虑到需要救助的资金可能较大,该院于是向宁波市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两级检察院控申部门第一时间上门慰问并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发现,小姜的父亲目前没有固定工作,名下也没有财产,在支付抚养费诉讼案经法院调解结案后,他一直未能很好地履行义务,经强制执行,至2022年6月也仅执行到1000余元。而小姜的外婆没有劳动能力,除了每个月的低保之外没有其他收入,抚养能力有限。同时,小姜自身精神疾病病情严重,曾产生厌世轻生的情绪。
针对小姜的情况,宁波市、奉化区两级检察院制定了更加全面精准的救助措施,将小姜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共发放救助金5万元,于2022年7月之前全部到账。同时,奉化区检察院还积极发动社会力量,从经济、生活、教育、心理等多方面综合入手进行帮扶。比如,检察官主动联系心理援助机构定期对小姜进行心理疏导和评估;检察院联系区妇联开展社会救助,启动“阳光行动”对小姜进行长期资助,由爱心企业定期向其发放资助金,实现社会救助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