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下午,杭州破产法庭在杭州市中级法院揭牌成立。这是继北、上、深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二批破产法庭,目前,浙江省已有杭州、温州两家破产法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杭州破产法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以及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杭州破产法庭审理的其他案件。基于这个管辖批复,杭州破产法庭将新增集中管辖原属杭州六主城区管辖的强制清算案件、破产案件及相关衍生诉讼。
当天杭州中院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杭州破产法庭负责人徐鸣卉介绍了近年来杭州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成效。杭州中院从2010年起指导推进全市法院破产案件的受理工作。目前,全市除杭州互联网法院外,各基层法院均实现常态化受理破产案件。2017年以来,杭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696件,申请破产案件予以受理的比例在95%以上。2017-2019年,共审结破产案件428件,促使397家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近79家企业获得新生。3年来,通过破产程序,全市共盘活企业账面资产超390亿元,出清土地11873余亩、房产464万平方米。
为提高破产案件审理质效,杭州中院还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简化审理,2019年,全市共15件案件适用简易审,均在6个月内审结;推行“互联网+”审判模式,借助各类平台,通过线上召开债权人会议、线上申报债权、搭建破产资产网拍平台等,确保破产程序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