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浙江召开第七十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在前期疫苗接种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接种人群的年龄范围,将疫苗接种人群年龄由12岁以上调整至3岁以上。
根据“七普”人口数据显示,我省3-11岁人群共548.37万,浙江综合国家疫苗供应情况,计划于11月20日前完成3-11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12月20日前完成两剂次全程接种。
会上,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直平介绍,目前我国已批准用于3-11岁人群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均为灭活疫苗,免疫程序与原来12-17岁和成人接种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一样,均接种2剂,间隔至少2-3周。
“根据已获批使用的灭活疫苗临床研究结果显示,3-17岁人群接种后安全性良好,一些研究结果还显示,儿童和青少年接种后的免疫应答优于18-59岁成人和60岁及以上老年人,现有证据证明,3-17岁人群接种疫苗是安全、有效的。”会上,陈直平还介绍了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注意事项等。
陈直平提醒,鉴于3-11岁年龄段属于未成年人,接种疫苗时需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并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若在接种后的留观期间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