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浙江高院一直重视防范打击虚假诉讼,2018年以来连续四年开展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将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纳入“一把手”工程,将打击虚假诉讼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治理“套路贷”行动紧密结合,形成了“民事制裁靠前、刑事打击断后,突出精准打击、加强源头治理”的打“假”治“套”总思路。
全省法院坚持对虚假诉讼“立案审查从严、拘留罚款从严、刑事追责从严”的基本原则,用足民事制裁“工具箱”,对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适用最严打击措施,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依法从严适用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对于未能以虚假诉讼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积极审查是否符合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等其他犯罪行为特征,一经查实,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近年来,虚假诉讼高发于民间借贷纠纷、财产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为加大对案件量大的地区法院和虚假诉讼高发的案件类型、群体性、系列性案件的甄别和打击力度,浙江高院建立起从虚假诉讼的甄别预警、线索归口移送、民事制裁到刑事处罚、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的一整套工作流程。
全省三级法院普遍成立虚假诉讼甄别小组,在立案环节,强化当事人涉诉涉执情况的关联检索。审理过程中,对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推广适用从审查环节到倒查环节的“打击虚假诉讼七查法”。惩戒力度方面,浙江高院在全国省级层面首创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对行为人进行全方位信用惩戒。
浙江法院还创新推出“虚假诉讼风险防控”智能监管系统。该系统可对高频诉讼主体集中立案的案件,加强自动预警。目前已在宁波、绍兴等地法院试点,尝试通过智能识别、关联案件等技术手段对虚假诉讼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分级评定、分类处置,从而实现精密防控虚假诉讼的目标效果。
会上,浙江高院发布了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首批典型案例,包括利用相近字号催讨已抵扣债务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欠薪事实构成虚假诉讼被处罚款等10个案例。